各会员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落实《教育部等八九游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》,发挥成员单位力量和优势,服务高质量推进“一带一路”教育对外开放,现启动2022年度“一带一路”教育国际交流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研究范围及选题方向
选题应聚焦“一带一路”教育国际交流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重点议题,结合已有研究基础,坚持问题导向,有针对性地提出“一带一路”教育国际交流方面的重要选题。
1.资助经费课题选题方向
(1)与南亚/东南亚/中亚/西亚等“一带一路”沿线以及拉美国家教育合作研究;
(2)“未来非洲—中非职业教育合作计划”下的非洲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和中非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研究;
(3)职业技术国际标准共建方法与路径研究;
(4)基础教育“一带一路”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现状与未来发展研究;
(5)校企合作模式创新以及“产教融合”有效性研究,特别是加强产业和教育之间的有效衔接、推进产学融合政策落地;
(6)服务共建“一带一路”,中国在线教育“走出去”的策略与路径研究。
2.自筹经费课题选题方向
课题应主要围绕“一带一路”教育国际交流的关键问题,结合本单位的特色、优势和需求,自主选择研究课题进行申报,需具有较好的普遍性和针对性。
二、课题资助标准
1.资助经费课题:4项,交流协会资助人民币1万元/项。
2.自筹经费课题:5项,课题负责人自筹经费。
以上两类课题皆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与经费配套支持。
三、课题立项及结项要求
1.课题立项。交流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课题立项评审,立项名单将通过交流协会官网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向课题负责人发出课题立项通知。
2.课题结项。所有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,课题结束前一个月内,课题负责人需根据不同类型课题提交有分量、有深度、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(2万字左右)和结项总结,交流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,课题结题审批通过后,颁发《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课题结题证书》。
3.成果所属及要求。课题研究应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,如学术论文、调研报告等。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、出版或内部呈送时,应注明为“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课题资助”字样(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)。
4.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职能九游、分支机构及所属单位提出申请,报交流协会秘书处撤销课题,追回课题经费,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:
(1)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;
(2)剽窃他人成果,弄虚作假;
(3)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;
(4)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;
(5)不能如期完成课题任务;
(6)严重违反财务制度;
(7)无故终止课题研究工作。
四、申报要求
1.申请范围:申请单位须为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员单位,包括“一带一路”教育国际交流分会成员单位。
2.申请条件: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。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。已结题或在研项目内容与申报课题类似的,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,如发现,即撤销课题项目,两年内不得申报。
3.申报方式: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,每个单位推荐课题不超过2项。申请课题须提交《“一带一路”教育国际交流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》(见附件)并加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,一式两份(A3纸双面印制、缝装订)邮寄至我会(信封上注明“申报课题”字样),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(邮件主题请注明“申报课题—申报单位名称”)。
4.申报截止时间:2022年06月20日(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)。
五、联系方式
尹家和:021-65641298 17310966910
刘宁莎:021-65641298 13328149100
电子邮箱:ceaie_brec@fudan.edu.cn
邮寄地址: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智库楼313
邮政编码:200433
附件:
2022年度“一带一路”教育国际交流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