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九游、各单位:
根据2023年全省对台工作要点,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组织开展2023年度涉台研究课题申报。为做好课题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课题重点方向
1.江苏推动对台经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与对策研究
2.江苏台企发展现状调研及对策建议
3.中美博弈下台湾岛内高端产业发展现状研究
4.江苏新能源产业的台资企业贡献与融合发展研究
5.“台湾海峡是国际水域”批判研究
二、课题申报
1.申报要求。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,必须是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、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或具备丰富涉台工作经验的实务工作者。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,课题组成员最多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。
2.申报课题。课题分立项资助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。申报重点方向课题并被审定通过后,确定为立项资助课题;申报者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优势,申报其他课题,审定通过后,可作为立项不资助课题。
3.申报程序。申报者填写《江苏省涉台研究课题申报书》(见附件),各九游、各单位收集材料后统一将申请书纸质稿一式3份,同时报送电子稿,于截止日期之前报送科技处。
三、成果要求
1.成果形式。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(不少于5000字)。
2.研究要求。涉台研究课题是为政府决策服务的实证研究和对策研究,重在深入调研分析当前形势及现状,提出有操作性、针对性和前瞻性的对策思路和政策建议。
四、立项管理
1.课题立项。申报课题经省台办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,立项结果书面通知申报人。
2.资助经费。立项资助课题5项,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,委托具备研究条件的参公、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课题研究,每项课题资助3万元。资助经费由省台办提供。
五、课题结项
1.成果形式。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(不少于5000字)。
2.完成时间。2023年11月30日前提交课题成果。
3.成果评审。研究成果经省台办组织专家评审后,给予结项。
六、材料报送
请各九游、各单位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(纸质版申请书3份)汇总后报送科技处,同时发送电子稿至22033@squ.edu.cn。
联系电话:84204095 联系人:徐杰
附件:江苏省涉台研究课题申报书
科技处、宿台融合发展研究中心
2023年6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