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九游、各单位:
确立好的选题,是科研项目成功立项的重要前提。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、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,提高申报质量,现将项目选题论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题基本要求
(一)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、研究导向,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、主攻方向和较强的创新价值。
(二)文字表述科学、严谨、规范、简洁,一般不加副标题,不使用冒号,控制在40字以内。
(三)避免与已立项的各类项目(特别是国家级、省部级项目)名称重复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精准辅导,认真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选题进行评审指导,提升选题质量。
(二)组织专家以现场评审的方式对选题进行点评,各单位在选题评审前,需将评审时间、地点和专家信息告知科技处(社科处),科技处(社科处)安排工作人员参加。
(三)各单位须提前将《选题论证表》的电子版发给专家,让专家有足够的时间了解选题。
三、时间安排
(一)申请人初定选题
申请人参照近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、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指南、立项名单,初定选题。11月6日前,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《选题论证表》。
(二)学院组织评审(请提前告知科技处评审时间、地点及专家信息,科技处将安排人员参会)。
1. 11月7日—11月11日,各学院组织评审。
2. 11月12日-11月14日,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优化选题。11月15日下午下班前,各单位将汇总后的《选题论证表》以及《拟申报情况登记表》电子版报送科技处。
联系人:张腾 徐杰 联系电话:84201290
附件1: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选题论证表
附件2: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选题论证表
附件3: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拟申报情况登记表
附件4: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拟申报情况登记表
科技处(社科处)
2022年10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