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九游、各单位:
接科技厅通知,为进一步充实完善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库,决定开展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征集及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入库专家条件
专家入库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1.工作认真负责,能够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客观、公正、实事求是地开展咨询、评价等工作。
2.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技术水平,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创新动向与产业发展动态,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政策。
3.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咨询、评价工作。
4.身体健康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;院士、博士生导师、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等,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 65 周岁的,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。
5.无科技信用不良记录,无违纪违法等记录。
入库专家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,还应符合以下专业条件
(一)科技界专家,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,在相关领域工作 5 年以上;基层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至中级职称,在相关领域工作 8 年以上。
2.承担过国家、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。
3.国家或省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。
4.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、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,从事相关研究或管理工作 10 年以上。
5.担任国际或国内学术组织高级职务,或参与过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。
(二)产业界专家,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。
2.创新型领军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行业骨干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。
3.行业协会(学会)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科技类社会组织高级管理人员。
(三)经济界专家,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具有注册会计师、税务师,或会计、审计、经济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2.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财务审计九游负责人。
3.天使投资、创业投资或创业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。
4.具有资本市场、银行信贷或保险业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。
二、专家信息征集及更新
1.请登录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系统 http://210.73.128.93/EXPERT/进行网上注册,按要求在线填写专家信息,由学校进行在线审核。
2.已入库专家在线更新个人研究领域、工作履历、职级职称等信息,由学校在线审核,将不符合现有入库专家标准的专家移出专家库。
3.各位专家请于2021年1月27日前完成专家信息征集和更新工作。
联系方式:
联系人:陆敬科
联系电话:0527-84203060
科技处
2021年1月19日